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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启用湖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建立完善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推进“智慧住建”应用整合,我厅决定自6月17日起,启用湖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功能

公共服务平台是我省“智慧住建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湖南省工程项目审批系统的重要补充和数据来源,是全省建筑市场数据官方发布平台,对建立完善我省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其核心是“四库”(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信用库),具备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资格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信用管理等功能,包括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招投标行政监督系统、项目动态监管平台、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系统、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系统、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湖南省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以及其他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申报系统等业务子系统(具体功能及操作说明已发布于“智慧住建云-帮助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数据通过各业务子系统上传、企业和主管部门报送、数据共享等方式采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外公布。

二、平台入口

湖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访问我厅“智慧住建云”网站(www.hunanjs.gov.cn)进入。

三、平台用户

平台用户包括企业用户和主管部门用户。

企业用户登录方式与部署在“智慧住建云”的其它业务系统(如安管人员系统)一致,可使用“智慧住建云”统一身份认证注册和登录。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填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账号申请表》(附件1)。为保证数据安全,具有业务办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用户采用数字证书方式登录;仅具有查询权限的主管部门用户可采用手机短信验证方式登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公共服务平台,是我省目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必不可少的信息技术支撑,也是我省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数据交换的渠道。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与运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安全。

(二)建立制度。各地应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建立人员管理制度,确定负责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牵头科室,确保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不断层,建立相关保障制度,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请各市州于6月17日前将《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管理人员信息表》(附件2)报送我厅。

(三)加强培训。我厅“智慧住建云-工程建设云”及公共服务平台均发布了相关子系统链接入口和操作说明。各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相关企业应自行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操作说明,确保公共服务平台平稳过渡。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各级主管部门进行操作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公共服务平台启用后,原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将停止使用,相关功能转入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使用过程中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厅。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8921215   传真:0731-88950025

电子邮箱:2636874@qq.com

咨询QQ群: 682443500    821247599   584559666

102415010    636755082   99389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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