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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工程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公路安全设施和公路机电工程 2 个分项,每个分项分为一级、二级。

  

  30.1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0.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30.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0.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 3 项以上)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 300km 以上(其中标线、护栏、隔离栅施工里程均不少于 60 公里)。

  

  (2)累计完成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

  

  30.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 2 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 8 台;

  

  (3)放线设备 2 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 2 台;

  

  (5)涂层测厚仪 2 台;

  

  (6)打桩机 10 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2 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2 台;

  

  (9)经纬仪 2 台;

  

  (10)水准仪 2 台。

  

  30.2二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0.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30.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2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0.2.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 1 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 4 台;

  

  (3)放线设备 1 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 1 台;

  

  (5)涂层测厚仪 1 台;

  

  (6)打桩机 5 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1 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1 台;

  

  (9)经纬仪 1 台;

  

  (10)水准仪 1 台。

  

  30.3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30.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30.3.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0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30.3.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 300 公里以上。

  

  (2)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合同额 2 亿元以上。

  

  (3)完成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单个项目里程 100 公里以上的施工和 2 座以上大于1000 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

  

  30.3.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RCL 测试仪 4 台;

  

  (2)线缆测试仪 4 套;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 4 套;

  

  (4)串行数据分析仪 4 套;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 4 套;

  

  (6)混合信号示波器 2 台;

  

  (7)光纤熔接机 2 套;

  

  (8)光功率计 2 套;

  

  (9)光衰减器 2 套;

  

  (10)数字表 2 套;

  

  (11)CATV 测试验收仪 2 套;

  

  (12)多用表校准仪 1 台。

  

  30.4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30.4.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30.4.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0.4.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RCL 测试仪 2 台;

  

  (2)线缆测试仪 2 套;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 2 套;

  

  (4)串行数据分析仪 2 套;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 2 套;

  

  (6)混合信号示波器 1 台;

  

  (7)光纤熔接机 1 套;

  

  (8)光功率计 1 套;

  

  (9)光衰减器 1 套;

  

  (10)数字表 1 套;

  

  (11)CATV 测试验收仪 1 套;

  

  (12)多用表校准仪 1 台。

  

  30.5承包工程范围

  

  30.5.1 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30.5.2 二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30.5.3 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公路桥梁及隧道工程健康监测、通风、通信管道等机电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30.5.4 二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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